說到楹聯這一古典文學的輕騎兵,至宋元明清以後才逐漸獨立出詩詞母體,傲立於世,並長足發展,大放異彩。它之所以能夠異軍突起,在眾多的文學形式之中占據一席之地,還是與中國古代語言注重修辭,尤其是對修辭中的對偶極為重視,古人講話、作文習慣性地使用對仗、駢儷手法的深厚傳統分不開的。
漢語注重修辭的這一傳統,我們一般可以將其追溯到先秦時期,比如《尚書》裏有“滿招損,謙受益”(《尚書·虞書·大禹謨》),《詩經》裏有“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詩經·小雅·采薇》),“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詩經·鄭風·子衿》),《論語》中有“乘肥馬,衣輕裘”《論語·雍也篇》),“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論語·述而篇》),等等。
其實,這種語言修辭形式同樣也可以在《周易》中找到前身或者祖型。比如“初登於天,後入於地”(《易經·明夷》卦上六爻辭),“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易傳·係辭下》)等。
“言而無文,行之不遠。”作為群經之首的《易經》,之所以能被人們尊為經典文本,長期流傳,對中國曆史文化影響深遠,除了其思想的深邃、結構的精妙,在其語言的外在形式方麵,同樣也非常講究其修辭的多樣性和語言的優美性。《易經》在修辭方麵的講究,足以為其他經典文本作表率。
“修辭”一詞,最早出自《易經》乾卦的《文言》傳:“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雖然對於此話的理解曆來千差萬別,不過學術界基本同意唐代孔穎達的注解:“辭謂文教,誠謂誠實也;外則修理文教,內則立其誠實,內外相成,則有功業可居,故雲居業也。”可以說,這是從陰陽兩個維度來講內立其誠、外修其辭的修為與表現的。即:一個君子要想在社會上站穩腳跟,既需要注重內在的誠信、仁義等品德,也需要講究外在的表現方式和語言藝術。這與屈原《離騷》中所謂“紛吾既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有異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說,《易經》也是很講究其語言表達的修辭效果的。
在此,我們僅就修辭中的對偶形式,一探《易經》卦爻辭語言的駢儷之美。
一
在此之前,易學前輩或文學史家多曾注意到《易經》的文學詩性與文學價值,比如李鏡池、高亨、平心、劉大傑等①,但在談及《易經》語言藝術時,少有涉及卦爻辭使用對偶修辭的駢儷之美。張善文先生的相關論著中曾經談到《易傳》語言的駢偶對稱特征,但不及《易經》卦爻辭本身②。近年曹振華碩士生論文涉及《易經》卦爻辭修辭時,正式提到“對仗”一格(“對偶”又稱“對仗”“隊仗”“排偶”等),也僅區區百餘字,略舉數例而已,未能盡道其詳③。
其實,《易經》卦爻辭的語言也頗講究駢偶性,其中不少句子使用了對偶或類似於對偶的修辭手法。這些對偶句式大都句式整齊、排貫對比、精彩生動、語氣流暢、效果明顯,增加了說理的感染性和說服力。
對偶是漢語言眾多修辭種類中比較特殊的一種修辭格。具體說來,對偶主要是針對句子之間的一種有意安排。一般來講,構成對偶的上下句之間必須字數相同,意思相對或相反,字句詞性相同,讀音平仄相反,這樣的兩句話才能構成對偶修辭。
在《易經》中采用的眾多修辭手段中,對偶是最能體現易道陰陽二元結構與對立統一形式的。《係辭上》:“一陰一陽之謂道。”這是《周易》基本的哲學思想,孔穎達在論卦序時有所謂“二二相禍,非覆即反”,反映在語言修辭手段上就是對偶、對比的妙用。劉勰在《文心雕龍·麗辭》中說:“造化賦形,支體必雙;神理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辭,運裁百慮,高下相須,自然成對。”這是在說明,世間事物都是陰陽成對的,所有名物都是無獨有偶的。說對偶與《易經》的陰陽觀念最為契合,就是利用了漢語言中語音的平仄、語義的強弱和詞性的異同等分屬陰陽觀念的語言元素,而形成的一種語言文字結構上對立統一的自覺修辭格式。故世有所謂:“物皆有其偶,事無不可匹。”
通過對偶形式的修辭,《易經》用較為簡練的語言做到了意思表達的準確性、可讀性和適度性,增加了語言的感染力,有些句子已然成了經典的名句或格言。
二
《易經》卦爻辭中的對偶句式,往往出現在前辭即“設象辭”中,而表示吉凶吝悔的“占斷辭”中卻幾乎不見這種修辭方式。
《易經》卦爻辭的對偶句式,按照對偶句所處位置不同可分為如下兩類:
(一)句子內對偶
《易經》中的句子內對偶,即在一句卦爻辭中完成對偶修辭者,前後連接,直接產生對比效果。這種情況又可分為單句對偶和複句對偶兩種情況。
1、先說單句對偶。分為一言句駢偶到十言句駢偶等不同現象,其中三言、四言數量較多,其他言較少。如:
(1)一言句對偶,比如《屯卦》九五爻辭:“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2)二言句對偶,比如《坤卦》九三爻辭:“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泰卦》卦辭:“小往,大來,吉,亨。”《否卦》卦辭:“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噬嗑卦》六二爻辭:“噬膚,滅鼻,無咎。”《頤卦》六二爻辭:“顛頤,拂經,於丘頤,征凶。”
(3)三言句對偶,比如《恒卦》六五爻辭:“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遯卦》九四爻辭:“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蒙卦》卦辭:“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需卦》六四爻辭:“需於血,出自穴。”《履卦》六三爻辭:“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於大君。”《否卦》六二爻辭:“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隨卦》六二爻辭:“係小子,失丈夫。”六三爻辭:“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噬嗑卦》九四爻辭:“噬幹胏,得金矢,利艱貞,吉。”《震卦》上六爻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中孚卦》六四爻辭:“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4)四言句對偶,比如《坤卦》卦辭:“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屯卦》上六爻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明夷卦》上六爻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師卦》六五爻辭:“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上六爻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泰卦》九三爻辭:“無平不陂,無往不複,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蠱卦》卦辭:“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上九爻辭:“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剝卦》上九爻辭:“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無妄卦》九五爻辭:“無妄之疾,勿藥有喜。”《頤卦》初九爻辭:“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六四爻辭:“虎視眈眈,其欲逐逐。”《坎卦》上六爻辭:“係用徽纆,寘於叢棘,三歲不得,凶。”《恒卦》九三爻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大壯卦》九三爻辭:“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明夷卦》上六爻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井卦》初六爻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革卦》上六爻辭:“君子豹變,小人革麵。征凶,居貞吉。”《震卦》卦辭:“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裏,不喪匕鬯。”《家人卦》九三爻辭:“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5)五言句對偶,比如《歸妹卦》上六爻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6)七言句對偶,比如《損卦》六三爻辭:“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以上所舉,從一言句到七言句對偶句式,均以相等的字數、相稱的詞語組成了工整的單句駢儷形式。
2、再說複句對偶。複句對偶指的是對偶的兩個句子不是單句,而各是一個複合的句子。比如:
《艮卦》卦辭:“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睽卦》上九爻辭:“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無妄卦》六三爻辭:“無妄之災,或係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這些複句對偶句式比單句對偶結構複雜一些,好在字數相同、結構相同,形式上雖然有些變化和多彩,但大都整齊對稱,還是比較有對聯意味的。
3、還有一些從內容來看類似對偶式的句子,比如《明夷卦》初九爻辭:“明夷於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前四句明顯屬於對偶性質,但字數參差不一,或者原來字數相等,流傳過程中卻漏字了,也應歸屬於對偶式句子的範疇之中。
4、更有一些形式相似的對偶句子,在一卦之中的各爻辭中反複出現,出句相同,對句相似,構成了一卦之中反複對偶的情況,頗為別致。比如:《蹇卦》初六爻辭:“往蹇,來譽。”九三爻辭:“往蹇,來反。”六四爻辭:“往蹇,來連。”上六爻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這就好像一些能力較強的楹聯家麵對同一出句上聯,對出不同的對句下聯一樣。
5、在《易經》卦爻辭中,有一些屬於排比修辭的句式,但很難將其與對偶修辭區別開來,有些似乎仍然可以看作是多重對偶而已。比如《豐卦》上六爻辭:“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中孚卦》六三爻辭:“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皆是其例。與此相類的是《漸卦》的六個爻辭:“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六二,鴻漸於盤,飲食衎衎,吉。”“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凶。利禦寇。”“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豐卦》的三個爻辭:“六二,豐其蔀,日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九四,豐其蔀,日中見鬥,遇其夷主,吉。”也都是這樣的排比式的多重駢偶句式。
(二)句子間對偶
《易經》中的句子間對偶,不是在一爻或者一句之內對偶,而是在一卦中兩爻之中完成對偶者,正如劉勰《文心雕龍·麗辭》所謂“隔行懸合”。這種對偶句子的數量雖不及句子之內對偶為多,但也赫然存在,形成特色。
比如:《姤卦》九二爻辭:“包有魚,無咎,不利賓。”對應九四爻辭:“包無魚,起凶。”
《大畜卦》六四爻辭:“童牛之牿,元吉。”對應六五爻辭:“豶豕之牙,吉。”
這種兩爻屬對,雖為遙對,但在一卦之內,相距不是太遠,也能產生對比效果。比如《大過卦》九二爻辭:“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對應九五爻辭:“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按照著名易學家高亨先生的譯文,可以有如下有趣的表達:“枯楊樹,生幼芽。老頭子娶了個女嬌娃。枯楊樹,開花朵。老太婆嫁個少年哥。”確乎是非常精彩的一種對比效果。
還有一些例子是一卦之中,四個爻辭兩兩相對,形成交叉,也頗有意味。比如《乾卦》之初九爻辭:“潛龍勿用。”對上九爻辭:“亢龍有悔。”九二爻辭:“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對九五爻辭:“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不過這種對偶形式比較少見,沒有普遍性。
《易經》中還有一個現象,是不同卦之間的對偶句式,也形成了對比的效果。比如《同人卦》九五爻辭“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與《旅卦》上九爻辭“鳥焚其巢,旅人先笑而後號咷。喪牛於易,凶”相距甚遠,頗不容易讀出駢偶性質來。
三
以上是對《易經》卦爻辭中的對偶句式按照形式進行了分類。其實,對偶修辭後來發展為一門獨立的楹聯藝術,除注重形式之外,更看重其境界與格調。所以,在此,我們也從內容上對《易經》中的對偶句式進行分類,以便於更好地把握其在駢偶這種文學形式上的發展階段和所處地位。
根據對偶前後部分意義關係的不同,對偶句從內容上來講,一般可分為三種情況:
1、正對:上下句從不同側麵說明同一事理,它們互相補充,構成一個整體。正對是用典型事例啟發讀者從中得出概括的印象,但運用不好容易陷入楹聯學上所謂“合掌”的陷阱。
《易經》卦爻辭對偶句屬於正對的,比如:《乾卦》九二爻辭“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對應的九五爻辭“飛龍在天,利見大人”,就屬於典型的正對例子。“見龍在田”和“飛龍在天”是龍的兩種狀態,但是都“利見大人”,不同的情況達到了同樣的目的。這是正對所需要的效果。
《易經》卦爻辭中的對偶,屬於正對的例子,還有《履卦》六三爻辭:“眇能視,跛能履。”《大畜卦》六四爻辭:“童牛之牿,元吉。”對應六五爻辭:“豶豕之牙,吉。”《益卦》卦辭:“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井卦》初六爻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震卦》上六爻辭:“震索索,視矍矍”等等。
2.反對:對偶的上下句從對立的兩個方麵加以敘述,用意是相反相成,從矛盾中闡明真理。反對揭示矛盾,表達作者對是非善惡的判斷。相比而言,反對比正對的效果更好,更為人所重視。
《易經》卦爻辭對偶句屬於反對的,比如:《乾卦》初九爻辭“潛龍勿用”對應的上九爻辭“亢龍有悔”,就屬於典型的反對例子。尤其是如《隨卦》六三爻辭“係丈夫,失小子”,六二爻辭“係小子,失丈夫”,也是這樣的例子。兩句都是動賓結構,“係”和“失”都是動詞,意義相反;“小子”和“丈夫”都是名詞,意義相對;前者用對偶句式生動地表達了一種明智之舉,即緊隨成熟的人而遠離幼稚之人,後者意思與之相反。再如《剝》卦上九爻辭“君子得輿,小人剝廬”這兩句也都是主謂賓結構,“君子”和“小人”都是名詞,意思相對,分別指代貴族統治者和平民百姓;“得”和“剝”都是動詞,意義相反;“輿”和“廬”都是名詞,分別代表馬車和房屋。該爻采用對偶句形象地揭示了一種不公平的社會現象,統治者得到馬車,而老百姓的房屋卻被拆了。對比的效果非常明顯。
《易經》卦爻辭中的對偶句子屬於反對性質的例子不少,比如《師卦》上六爻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泰卦》卦辭:“小往,大來。”《恒卦》六五爻辭:“婦人吉,夫子凶。”《遁卦》九四爻辭:“君子吉,小人否。”《大壯卦》九三爻辭:“小人用壯,君子用罔。”《家人》九三爻辭:“家人嗃嗃,婦子嘻嘻。”《革卦》上六爻辭:“君子豹變,小人革麵。”《歸妹卦》上六爻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等等。
3.串對:對偶的上下句意義相承,表達因果、條件關係。串對指出事情的前因後果,言簡而意賅。串對不僅在形式上對偶,而且在內容上也像行雲流水般自然,所以又稱“流水對”,向來為楹聯家所欣賞,往往刻意為之,成為一種企圖達到的境界。
《易經》卦爻辭對偶句屬於串對的,比如:《需卦》六四爻辭:“需於血,出自穴。”《頤卦》初九爻辭:“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就是典型的串對例子。尤其是後者,意思是說舍棄你具有靈龜一般的高尚精神,來羨慕我滿足口腹之欲的低級生活,實在是不足珍貴、不太明智的一種人生選擇。一取一舍,用這樣一種高低對比,明確表達了作者的人生境界與生活態度。
《易經》卦爻辭中的對偶,屬於串對的例子還有:《泰卦》九三爻辭:“無平不陂,無往不複。”《否卦》卦辭:“大往,小來。”《蠱卦》上九爻辭:“不事王侯,高尚其事。”《無妄卦》六三爻辭:“無妄之災,或係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九五爻辭:“無妄之疾,勿藥有喜。”《坎卦》上六爻辭:“係用徽纆,寘於叢棘。”《恒卦》九三爻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明夷卦》上六爻辭:“初登於天,後入於地。”《困卦》六三爻辭:“入於其宮,不見其妻。”《震卦》卦辭:“震來虩虩,笑言啞啞。”《艮卦》卦辭:“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等等。
四
對偶作為一種語言修辭格式,有嚴對和寬對的區別。嚴對就是後世所謂的楹聯藝術,它除了要求字數相等、意義相關、對仗工整,或“句句相銜”“字字相儷”“婉轉相承”,還要求結構相同、詞性相同,而且讀音也要平仄和諧,等等。
從這個意義上講,《易經》中的對偶句式,大多屬於寬對,還是基本的兩句並列句式而已,比較樸素簡單。基本上能做到字數相等、意義相關,但結構不一定完全相同,讀音的平仄聲也未必相諧,不僅不大講究平仄對應,對詞性相同也不太嚴格,更且駢偶句子中都有重字。對仗不算工整,卻有一種有意識的湊字求偶的傾向。也就是說,它還沒有達到後世對聯(楹聯)所要求的讀音平仄、詞性相同的對應要求。
這裏有兩個參照係可以提供對比的可能。即早於《易經》文本時代的商代晚期甲骨文和晚於《易經》的《易傳》文本。與甲骨卜辭相比,《易經》對偶句式比甲骨卜辭中對貞卜辭的純粹肯定否定的對貞選擇句式要進步多了。這既顯示了它的時代性,也體現出其進步性。但與《易傳》相比,《易經》中駢偶句子的數量也遠沒有《易傳》中的駢偶句子那樣普遍和眾多,甚至有些句子與排比句式還不能完全區分開來。
也就是說,《易經》卦爻辭的對偶句式,尚為一種由駢偶性的對比、排偶、比附等形式向真正的對偶修辭形式發展的過渡狀態。
參考文獻:
①李鏡池《周易探源》,中華書局1978年版;高亨《周易雜論》,齊魯書社1979年版;高亨《《周易》卦爻辭的文學價值》,《周易研究論文集》第4輯,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惲靈曦《〈周易〉卦爻辭中之歌謠與中國文學的起源》,《北平晨報:學園》,1934年12月25日第27期;葉華《古代文學起源探討》,《國文月刊》1948年,總第74期;王棟岑《談〈周易·卦爻辭〉中的詩歌》,《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62年第2期;平心《〈詩經〉“牆有茨”與〈周易〉“剝有床”》,《中華文史論叢》第5輯,中華書局1964年版;平心《略說〈周易〉與〈詩經〉的關係》,《李平心史論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劉大傑《中國文學發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張善文《
②張善文《〈易傳〉的駢偶、排比、諧韻句式初探》,《福建師範大學學報》1981年第3期。
③曹振華《〈周易〉卦爻辭詩歌研究》,山東師範大學2008年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