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媒體上看到一篇文章,批評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一語文課本中的一副古聯不合對聯格律,是一副病聯。此聯是清代詩人宋湘在路過一個古鎮時,題於十字街牆上的:文章分析道,這副對聯違反了《聯律通則》中關於平仄對立的規則,七個字有五個字上下邊平仄相同。其實,這副對聯沒有問題,它是對聯的一種特殊形式——粘對。
粘對,即將律詩相粘的兩句組成對聯,這兩句對聯放在聯末的子句時,仍然遵循上句收尾為仄聲,下句收尾為平聲的規則,這種對仗形式雖然失對,但每句都符合律句的平仄規範,故讀來音韻和諧。如:上述聯語中橫線表示平聲,豎線表示仄聲,雖然上下聯二、四、六位置上的字同平同仄,即所謂“失對”,但單句並未違反平仄相間的規則。這種合粘失對的特殊調聲現象,它確實鮮為人知,許多人麵對這種現象感到茫然,甚至許多人批評這種現象不合對聯要求。錢劍夫主編的《中國古今對聯大觀》對孫髯翁墓聯困惑不解地評曰:“聯括翁生平,足以傳世,惟對句平仄不諧,未知何故?”該書還對蒙自縣南湖聯提出批評:“聯句頗美而亦平仄不諧,可惜可惜!”就是民國時期大楹聯家吳恭亨也斥之為“乖律”,其《對聯話》收入了汪蘭皋挽陳英士聯:居前能輊,居後能軒,我自問不如卿,後此馳驅,更從何處呼將伯;鴻毛或輕,泰山或重,公之死則為國,自論成敗,惟將無命惜英雄。吳恭亨評曰:“論調堂皇,筆亦流轉,惟二落句平仄失諧,雖初唐人詩中時亦有此,然究之乖律,初學仍以不學為是。”由此可見,對這種對聯理論的探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律詩中相粘的兩句要求起式相同,收式卻必須相異,所以,相粘並非用一種句式。如第二句用平起平收式;第三句必須是平起仄收式;如第四句用仄起平收式;第五句必須是仄起仄收式。這種規則運用在對聯中時,有兩種情況:如為短聯單句對或置於多個分句對的末尾時,須合乎對聯以平聲落腳的常態,即上邊可用平起仄收式和仄起仄收式,下邊可用平起平收式或仄起平收式。如:(此聯中“黃”字應仄實平,因事實所限,稱名之不葉平仄者,不必避。——郭紹虞語)如用於長聯的起句時,則視長聯該起句句腳(腰眼)所需平仄而定,不一定強調下邊的平聲收尾。如:但是,這類對仗形式用於長聯中間子句者還不多見實例。以置於最後子句者居多,如:與吾儕派衍一本之親,每當暮省清明,傾懷不罄終宵話;是主席駕崩中央之會,好共神遊上界,為君也下半旗看。除句首、句中、句尾三種粘對外,還有複合式粘對,即多子句聯中運用了多重粘對法。如:此聯上下邊兩個子句都是粘對。從上麵這麼多的實例可以看出,粘對的運用是相當普遍的,隻是前人還沒有人係統總結這種對仗形式的理論而已。當我們遇到難以變通的對仗情況時,為了不因為平仄而影響用詞、害意,我們完全可以運用這種對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