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對稱性”為軸心,視“對稱性破缺”為“美的製約因子”的傳統對偶價值觀,不能辯證看待事物矛盾的雙方,不能客觀遵循對立統一規律,必然存在諸多行為取向的偏失。
人們對於對偶與對仗的認識和區分,就存在這種情況,有必要進一步明辨之。
一.關於“對偶”與“對仗”的定義和比較
先來看看定義。
1.《現代漢語詞典》
199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修訂本定義如下:
對偶:修辭方式,用對稱的字句加強語言的效果。
對仗:(律詩、駢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對偶的語句。
2.《漢典》
對偶:一種修辭方式:兩個字數相等、結構相似的語句表現相關或相反的意思或用兩個對稱語句加強語言效果。
對仗:[律詩、駢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對偶的語句。
3.百度百科
對偶:是用字數相等、結構相同、意義對稱的一對短語或句子來表達兩個相對應或相近或意思相同的修辭方式。
對仗:中古時詩歌格律的表現之一。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麵。對仗多用於駢文。
人們也經常對二者進行比較和區分。認識基本上能統一到如下層麵:
對偶是一種修辭格。隻要是成對使用的兩個文句,且字數相等,結構、詞性大致相同,意思相幹,形成了形式上的整齊和諧和內容上的相互映襯,就是成功運用了對偶修辭。
對仗是一種手法。它主要用於駢賦、詩詞和對聯等文體的偶句創作,在對偶的基礎上對於平仄和詞句有嚴格的要求。
二.經驗層麵的分野暴露出的不嚴密性
以上定義和認識整體是比較到位的,卻仍有其不嚴密之處。
1.對偶有意避開平仄
對偶真的完全與平仄無關嗎?為什麼所有權威的定義和論述都將二者的關係撇得如此幹淨呢?
《現代漢語詞典》和《漢典》在定義對偶時,都強調了其“對稱”特征,而平仄是體現中國古代哲學中的陰陽觀的關鍵,一平一仄如太極圖一樣昭示著對立關係,是偶句“對稱性”的重要指標之一。為何隻字不提呢?有人會說,因為有很多對偶句根本不需要講究平仄,如“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菲菲”,“春天繁花開遍峽穀,秋天果實壓滿山腰”,“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不具備共性,所以不描述。
問題是,駢賦和詩中偶句從中古以前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主動意識,到晉代開始有意識講求平仄,再到到南齊永明時更為主動調平仄、講四聲,對偶修辭所對應的作品大部分都開始歸於聲律約束,平仄亦成為“對稱性的有機組成部分”,堅持認為對偶與平仄無關,顯然也不嚴密。
人們之所以做這樣的選擇,很大的原因在於:忽視了曆史上嚴格對仗之外的不那麼嚴格的對偶句對於“平仄”是有意無意講究的,且上升到了美學和藝術的層麵,之後才定格為律句等形式美的高級形式。即在“通常認為的合格對仗”和“一點也不講平仄”之間的區域,還有一大批對偶作品與字音已有密切關聯,而當代學者未能從美的高度予以正確對待。如謝靈運的“雲日相輝映,空水共澄鮮”,謝朓的“餘霞散成綺,澄江靜如練”,何遜的 “江暗雨欲來,浪白風初起”等,顯然具備明顯的講求平仄的意圖,在美的追求上相比此前更進一層。全部視之為“無關乎平仄的對偶”顯然是不妥當的。
事實上,以上三個關於“對仗”的定義,最終的落腳點都是“對偶的語句”,承認一大批對偶句包含平仄關係,可見“對偶”的定義之不嚴密。
2.對仗局限於“高對稱度”
人們在定義和描述對仗時,走向的是另一個極端。從定義來看,《現代漢語詞典》和《漢典》都強調“字音”要按“平仄”分邊;“字義”要按“虛實”(即古代漢語中的虛實詞類)分邊。百度百科更是直接強調“要求嚴格”。
另,《現代漢語詞典》和《漢典》都言之鑿鑿限定於律詩、駢文,是很比嚴密的。相比之下,百度百科之“多用於駢文”要更客觀一點。
根據我們日常對於律詩的頸聯和頷聯,以及當今《聯律通則》的認識和判斷,人們對“合格的對仗”於盡力確保“明顯的對稱性”,嚴格控製“對稱性破缺”幅度,旗幟是鮮明的。卻未能認識到合適的“對稱性破缺”,包括“深度破缺”,也可以遵循形式美法則,形成合於藝術原理的對仗。
這樣的群體價值觀,同樣也使得人們理解的“對仗”之“外延”比客觀事實上的要小。打個比方說,假設美學意義的“對仗”的下限是“對稱度”60%,而目前關於“對仗”的定義體現的是相當於“對稱度”90%以上的群體共識。這一定義會導致我們忽視或不善欣賞60%-90%之間的一大片風景。
三.在美學範疇認識對偶與對仗
美學範疇是美學科學中具有普遍意義的最基本的概念,是對審美經驗的科學概指。
從美的構成角度,對偶和對仗都涉及內容美和形式美。本節主要探討其形式美的區間分布情況,以便加深認識。
從列表比較和區分,我們更容易清晰認識到:
1)對偶作為一種修辭手法,本是美學範疇的手段。故任何偶句都抵達了美學範疇,帶來齊整的審美觀感,隻是“對稱度”各有所區別而已。
2)隻要有“詞句對應”特征,不管作者的意識是被動還是主動,都是“構建一對儀仗”的行為,都屬於對仗。也就是說,除了上表中“一”裏的“詞語毫不對應”的偶句外,其餘都運用了對仗手法,而遠遠不止應用於律詩、駢文、對聯。
3)格律文體是主動審美意識下的產物。我們宜以是否主動講究“詞語對仗”和“平仄安排”來進行格律文體創作行為的分野;以是否符合美的要求來尋找“區間下限”,而不是局促地徘徊在“區間上限”附近。有了這樣的基本共識,就不會生硬地將“平仄安排”排除於“對偶”之外,局限地用“高對稱度”來認識和定義“對仗”。
4)在對稱度“一般”與“較高”所對應的一個較大跨度的區間內,隻要是按照美的要求來綜合考慮、合理平衡,必然要正視“對稱性破缺”的美學價值。科學分辨對偶和對仗,無法繞開這個區域和這個話題。
四.科學分辨須正視並認識“對稱性破缺”
我們把“平仄對立”稱為偶句的“對稱性”特征之一,平仄對立不嚴謹(含一三五不論)稱為“對稱性破缺”特征之一。
顯然,此前,在駢賦詩聯界在未能正視“對稱性破缺”的大背景下,認識的局限性還是導致了行為的偏差,暴露出了其不嚴密之處。我們有必要從美學角度來看待“對稱性破缺”的美學價值,方能做到準確認識對偶和對仗。
對偶修辭造就的偶句“風光帶”,可以做如下描述:
1)低端區的普通偶句:一點也不講平仄,詞句對仗也隻是大致整齊,可以較大幅度地重實詞。
2)較低端區的清言小品:平仄略有顧及,詞句對仗也隻是大致整齊,可以重實詞,但對稱度略有提升。
3)中端區的深度破缺對仗:整體上平仄更為講究,詞句對仗也更整齊,一般不重實詞,但局部有非常明顯的“破缺”。
4)中高端區的普通對仗:沒有“深度破缺”但“中度破缺”常見,存在寬對,失疊、失粘,拗救、孤平、尾三仄、尾三平等。
5)高端區的嚴對:即通常講的嚴謹的對仗,隻含“微破缺”。
人們在創作偶句時,著眼於思想性與藝術性,作品“整體效果的凸顯”是作者要解決的主要矛盾。在形式層麵,創作者處理次要矛盾時,總是會或被動或主動講求“對稱性”和“對稱性破缺”的對立統一。最終總會選擇一個自認為合適的“平衡點”。一旦選定,無論是“對稱性”還是“對稱性破缺”,無論比例關係如何,該作品都是遵循美的法則,符合藝術的要旨的。
有了這樣到位的價值觀,當人們再來定義和區分對偶和對仗時,較以往將有所不同。
一是用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看“對偶”,準確把握其發展史,客觀描述對偶與字音的關係,合理界定其內涵和外延。
二是用矛盾分析法來看待“對仗”,準確把握“對稱性”與“對稱性破缺”矛盾雙方對立統一的特點其規律,合理界定其內涵和外延。
人們將客觀而理性地發現,原來,對偶修辭造就的作品,主流是與字音密切相關的;相當一部分作品平仄不怎麼講究或講究得不太嚴謹的對偶,也可能屬於出彩的對仗。
在這樣的開闊眼界下,關於對聯的嚴密定義,也當在“獨立運用對偶修辭而自成篇章的對仗句”的基礎上,進一步做準確清晰的界定。對偶作品內部科學的分野,要用唯物辯證法的矛盾分析法去完成。“深度破缺的對聯”與“清言小品”的交界處,才是分野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