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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法之弊”與“古法新銓”(下)——古今對偶法則的比較研究

2020-06-24 23:30:15孫則鳴青青導讀對聯雜誌 0條評論

古人根據語義學的“字類一致”對對子,簡稱“對類法”;今人則根據語法學的“兩個一致”〔詞性一致和結構一致〕寫對偶。事實證明,今法並不完全契合古今優秀偶句創作實踐;前幾年我和一些同人對此進行了批評,並主張古法與今法互補,以便填缺補漏。中國楹聯學會編寫的《聯律通則》基本上采納了我們的觀點和方法。

我深知這種填缺補漏的方法不得究竟。我所見到的有關論文〔包括本人的〕,全都是二手資料的再研究;這種炒現飯式的方法是很難窺其全豹的,片麵性在所難免。

近幾年我有緣仔細研究了古代對偶理論專著《縹緗對類》和《對類》之後,有了全新的認識:語法功能的對稱根本不屬於對偶修辭的“對稱美”範疇,“兩個一致”與古代優秀對偶創作實踐的偏離已經達到了係統崩潰的程度;其大方向完全錯了,用來指導對偶,無異於南轅北轍。光靠修修補補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的;唯有在現代語義學的指導下,重新整理改進古代對類法則,才是完善對偶理論、促進對偶創作的必由之路。

本文將分“今法之弊”和“古法新銓”兩部分討論。純屬一己之見,不當之處在所難免,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下篇 古法新銓


語義對稱是對偶修辭的本質特征,古代對類法正確地利用字義的對稱,比較完美地滿足了對偶的本質需求。古法也有不足之處,主要是字類定義、字類分類以及對偶法度都還不夠嚴謹。本文將根據現代語義學的基本原理,重新整理和改進古代對類法,試圖使之更加完備和簡易。


一、字類新銓


字類的分類是對類法的關鍵。字類裏的“字”,指音形義三位一體的單個漢字以及字組〔古人稱之為“字截”〕。

字類分類純粹隻看字義,根本不考慮語法功能。為避免先入為主,初學者最好盡量把語法知識忘掉,這是入門的捷徑。


〔一〕虛實死活大類的分類

《縹緗對類》的“習對發蒙格式”指出:“蓋字之有形體者謂‘實’,字之無形體者謂‘虛’;似有而無者為‘半虛’,似無而有者為‘半實’。實者皆是死字,惟虛字則有死有活。死,謂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纖’之類是也。活,謂其使然而然者,如‘飛、潛、變、化’之類是也。虛字對虛字,實字對實字,半虛半實者亦然。”前人概括了幾句話:“無形可見為虛,有跡可指為實,體本乎靜為死,用發乎動為生,似有似無者半虛半實。”根據上述定義,比對《縹緗對類》實例可知:

實字是表人和事物名稱的字,可簡稱“名物字”。

虛字是隻表事物的狀態性質以及協助表意的字,可簡稱“狀態字”。

虛字又下分活字和死字;活字是“動態虛字”,死字是“靜態虛字”。如圖所示:

實字〔名物字〕

活字〔動態虛字〕

虛字〔狀態字〕

死字〔靜態虛字〕

按:“死字”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專指靜態“虛死字”,廣義把靜態的實字也包括在內。本文隻取狹義。

可采用排除法分類。首先判別表名物的實字和動態的活字,這是極易區分的。實字活字之外,統統是死字。這一方法太簡易,連小學生都很容易掌握。能正確區分大類,寬對法則易於反掌。


〔二〕字類小類的分類

字類小類是虛實死活的下位亞類。它們是根據語義學中的“類義關係”分的類,同樣與語法功能毫不相幹。

所謂“類義”是一群字詞共有的相類似的“上位義”,這一群字詞可以根據此上位義而歸為一類。如“父、母、兄、弟、叔、伯”的上位義是“親屬”,可以歸納為“親屬類”;“紅、藍、黃、白、黑”的上位義是“顏色”,可以歸納為“顏色類”。請參看電大教材《現代漢語講義》對“類義”的解釋。顯而易見,古代字類小類的名稱,大都是它們的“類義”。有的語法教材稱“類義”為“對義”,“對義”顯然有“意義對稱”的含義。

現代語義學是語法學的配套學科,重點放在“類義詞”上,同類的類義詞一般都詞性相同。而古代對類法單純為古典對偶修辭服務,根本不考慮語法功能,基本單元是“字”,所以隻能是“類義字”。對於“類義關係”的要求也比現代語義學更靈活寬鬆,主要依賴“語感”:

字與字之間,隻要有某一明顯相同的義項,能相互呼應而引起聯想,它們就是類義字。以形容詞“扁〔舟〕”和動詞“比〔目魚〕”為例,它們根本不表數,僅僅隱含有“一”和“二”的含義,就屬於數目字。這種主要依賴於“語感”的寬泛靈活的類義關係,是不被現代語義學所承認的。了解這一特點,能給字類分類帶來很大的方便。

顯而易見,“實字、活字、死字”同樣是根據類義關係分的類,隻是它們的上位義“名物義、動態義、靜態義”更抽象寬泛而已。

請注意:“類義關係”是對類法的根本大法;在特殊情況下,類義關係是可以超越“虛實死活”的。


二、寬對新銓


“寬對”和“工對”是個相對概念。工寬之分,王力先生說得很精辟:範疇越小越工。

〔一〕寬對

所謂寬對,就是類義範疇最寬的對偶。其具體法度是“實字對實字、活字對活字、死字對死字”,逐字對類即可。

“虛實、動靜”是我國古典藝術理論最常見的美學概念,這就是虛實死活能形成寬對的美學基礎。

要想輕鬆地寫出合格的寬對,必須熟練地掌握雙音字組、三音字組和四音字組的“虛實結構”。

雙音字組的虛實結構是基礎,一共有九小類:雙實、雙活、雙死;上實下活、上實下死;上活下實、上活下死;上死下實、上死下活。三字組和四字組是兩字虛實結構的擴展。

熟悉了這些虛實結構,就可以輕輕鬆鬆地寫出任何合格的對偶。例如:


月圓|人共圓|,看雙影|今宵|,清光|並照|;

客滿|樽俱滿|,羨齊眉|此日|,秋色|平分|。

實活|實死活|,活死實|死實|,死實|死活|。


同是寬對法則,古法極易而今法極難,簡直有天壤之別。如此簡單易行的古法棄之不顧,偏要固執地抓住煩瑣複雜且積弊難返的今法不放,真令人難以理解。



〔二〕半寬對

為了加強寬對的工細的程度,古人還把實字和虛字繼續兩分,以縮小類義的範疇。實字下分全實字和半實字,虛字下分全虛字和半虛字。按:古人不提“全”隻提“半”;實字就是全實字,虛字就是全虛字。

“全”與“半”是抽象程度的區別,五官的具體感知是主要判斷依據。

1、實字和半實字

實字是有形可見的具象名物字,半實字是無形可見的抽象名物字,如:聲、色、光、影……

2、虛字和半虛字

①虛活字和半虛活字。

虛活字:不是人類專用的動態字。如:飛、翔、發展、流駛……來、去、敲、打……。

半虛活字:人類專用的動態字。如:言、笑、說、道、誇、論、謂、惜、羨、慕……。

②虛死字和半虛死字

虛死字:五官不能具體感知,或雖然能感知,但十分抽象的死字就是虛死字。前者是沒有實在意義,隻有語法意義的字,如“乎、者、也、矣、焉、哉”,後者如表程度範圍的的字“很、頗、十分、都、俱”,指代字“之、何、彼”,等等。

半虛死字:五官能具體感知的死字就是半虛死字,現代的形容詞所對應的字大都是半虛死字。有五個特色鮮明的半虛死字,經常用來構建工對,它們是:

①顏色字:赤、橙、黃、綠……;

②數目字:一、二、三、孤、獨、諸、眾……

③單位字:丈、顆、層、疊、縷……;

④氣候字:寒、熱、溫、涼、陰、晴、暑、凍……

⑤方位字:東、南、西、北、中……


全實對全實、半實對半實、全虛對全虛、半虛對半虛,當然比全半互對的寬對略微工一點,故可稱之為“半寬對”。

古人並不提“半寬對”的名頭,通通稱之為“寬對”。虛字與半虛字的界線比較模糊,若區分有困難時,可以忽略不計,並不影響寬對的把握,一律視為虛字寬對即可。


三、工對新銓


字類小類是為工對服務的。一些聯律文章認為工對隻與實字有關,與虛字無關,是不正確的。

語言中的實字最多,範疇小的小類自然也最多。但活字和死字〔特別是死字〕下麵也有範疇小的小類,也是工對不可忽視的因素。結合《縹緗對類》和其它論述字類的文章,可作如下的歸納:

〔一〕實字小類

對偶論文最常見的實字小類有二十多個,如:天文、地理、時令、顏色、數目、花木、飛禽、走獸、魚蟲、人倫、文學、感情、人事、文史、形體、宮室、器物、珍寶、中藥名、軍事、飲食、文具、衣飾、人名、地名……

〔二〕虛字小類

1、活字小類

從實用角度看,活字可分為三個小類:①動作行為字;②變化字;③心理活動字。顯而易見,這三個小類自對,自然可以增加工細的程度。

2、死字小類

根據《縹緗對類》的記載,歸納了幾種常見的死字小類:

顏色字、數目字、單位字、方位字、指代字、語助字〔乎也類〕、判斷字、能願字、象似字、程度範圍字。〔按:語助字不等於現代語法學裏的助詞,可參見上篇死字“乎也類”的解釋。〕

這些虛字小類的自對,當然有助於工細的程度。

〔三〕臨時性小類

如果身邊沒有《縹緗對類》之類的工具書,還可以根據“範疇越小越工”的原則,觀察字彙之間的“類義關係”,自行臨時靈活地歸納小類。例如:時間、地點、人物、職業、職位、氣候、節氣、水域、建築、交通、農具、武器、工業、農業、商業、軍事、網絡……

本節是對《縹緗對類》所介紹的工對的初步探索,還很不成熟,有待大家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如果有心人能出版《縹緗對類》或《對類》,將是對聯界的福音。


四、虛實死活的互變


在不同的語境裏,字義往往變化,虛實死活有可能互變,識別稍微難一點。可以有兩種方法辨識:

第一、仍然不考慮語法,根據變化後的字義與定義對照,也應當容易辨識。其原則是:1、虛字“對象化”、“名物化”時就變成實字。如:“人皆愛美”裏的虛死字“美”是“愛”的對象,“小兒好動”裏的虛活字“動”是“好”的對象,它們“名物化”了,就轉化為實字了。2、非活字動態化了,就變成活字。如“曉鏡但愁雲鬢改”不能解釋為“早晨的鏡子隻愁雲鬢改變了顏色”,隻能解釋為“早晨照鏡子的時候……”,故“鏡”不實指鏡子,而是“照鏡”之意,實字變成了活字。又如“春風又綠江南岸”裏的“綠”是“吹綠”的意思,死字變成活字。3、非死字具備“靜態意義的非名物字”特征時,就變成死字。如“鏡花水月”裏的實字“鏡”表示“花”的存在狀態〔鏡中的花〕,變成了虛死字。又如“流水不腐”裏的活字“流”並非直接描繪“流動”,而是說明水的存在狀態,活字變成死字。

第二、我們可以借鑒最粗疏的語法結構常識辨識虛實死活的互變:

1、實字和活字一旦充當修飾語〔修飾語包括“定語、狀語、補語”;究竟屬於哪一種修飾語可無須辨析〕,就變成死字了。如:


五千裏秦樹蜀山,我原過客;

一萬頃荷花秋水,中有詩人。

“過”為活字,“詩”為實字,都作修飾語而變“死字”,故可對。


2、虛字一旦充當主語或賓語,就變成實字了。例如:


絕交流俗因耽懶〔死字〕;

出賣文章為買書〔實字〕。〔鬱達夫自題〕

按:“懶”本為死字,此處作“耽”的賓語,變實字,故可與實字“書”相對。


3、實字和死字一旦充當常軌謂語〔按:非常軌的主謂謂語和名詞性謂語不在此例〕,就變成活字了。


豔福晚年多,人成佳偶;

春光先日到,天結良緣。

“多”是死字充當謂語,依稀有“增多了”之義,變活字,故可對活字“到”。

按:語法分析法對古典對類法的借鑒作用僅在此處了。



五、虛實死活的超越


任何理論都是有疏漏的。許多古今優秀的偶句裏,個別字眼超越了虛實死活,卻仍然保持了鮮活的對稱美。主要有兩種情況:

1、符合傳統對仗辭格的偶句。如:自對,借對,同義連用字,反義連用字,聯綿字,疊字,趣聯巧對〔回文對、嵌名對、無情對……〕。它們可能局部甚至全部超越虛實死活法度。

2、有明顯相似的義項,可不考慮虛實死活。如:


無邊落木蕭蕭下;

不盡長江滾滾來。


這一聯裏,“邊”為實字,“盡”為虛活字,本不可對,但“邊”有“邊際盡頭”之意,“盡”也有“盡頭”之意,故可對。《聲律啟蒙》的範例“山不斷,水無涯”也是類似情況。又如:


此時知不死〔活字〕;

昨日即前生〔實字〕。

〔齊己《新秋枕上聞蟬》〕


“死”對“生”為工對,也是一個道理。當然,解釋為“借對”也不算錯,所謂借對也不過是“直覺聯想”的一種說辭而已。

字類的本質特征是“類義關係”,而“有明顯相似的義項”的字就是類義字,這才是對偶最基本的大法。


六、“兩個一致”的類義化新法


如果不熟悉古代對類法,而且依戀“兩個一致”法則,我們也可以取消詞類的語法功能辨析,隻考察詞語意義,把語法學的“詞”轉變成“類義字”式的“類義詞”,就可以把“兩個一致”法轉換成可行的對類法,可稱之為“兩個一致對類法”。其具體法則如下:

〔一〕“兩個一致對類法”的詞類定義和分類

“兩個一致對類法”的“類義詞”隻有三種:“類名詞”、“類動詞”和“通用詞”。

1、類名詞〔簡稱名詞〕: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稱的詞。

2、類動詞〔簡稱動詞〕:具有“動態”意義的詞,常見的動態意義有動作、行為、發展、變化和心理活動等等。

3、通用詞:名詞和動詞之外的所有“靜態詞”,再加上“方位名詞”和“靜態動詞”,就是通用詞。

按:通用詞裏常見靜態動詞有——判斷詞“是、為”,助動詞“能、願、欲、可……”,其它靜態動詞“有、無、像、似、如……”。

我們應當注意三點:

第一、對類法裏的“類義詞”不考察語法功能,這是它與語法學“詞類”的最根本區別。例如語法學名詞的定義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稱的詞,主要充當主語和賓語。而“類名詞”不考察它們充當什麼句子成分,隻看詞彙意義。餘可類推。

第二、“類義詞”不區分語素、詞和詞組;隻根據音節的多寡分為單音詞、雙音詞、三音詞和多音詞。隻要字數相等,類義詞類相同即可對。

第三、通用詞包含了十一個現代詞類,由於“兩個一致”法隻能形成寬對,寫作工對完全依賴於古代小類,寫作寬對時就根本沒有必要細辨具體的通用詞究竟是哪一種現代詞類了,這是禦繁為簡的關鍵。


〔二〕兩個一致寬對法則

兩個一致寬對法則有四條:

1、語意節奏對稱

語意節奏對稱指詞語意義分割之後的可能性停頓必須對稱。古典詩詞對偶的語意節奏對稱可以寬鬆一點,隻求句中大停頓對稱即可,小停頓可以不對稱。例如:


三十一/年=還|舊國,

落花/時節=讀|華章。

〔按:“=”表句中大頓,“|”表句中小頓。“/”表不對稱的小頓。〕


對聯一般要求小頓後的小停頓也對稱。如:


月圓=人|共圓,看=雙影|今宵,清光|並照;

客滿=樽|俱滿,羨=齊眉|此日,秋色|平分。


2、在語意節奏對稱的前提下,類義詞類一致〔即:類名詞對類名詞,類動詞對類動詞,通用詞對通用詞〕,就是合格的寬對。先看單音詞的詞類是否一致,若單音詞詞類不一致,再看雙音詞乃至多音詞是否一致。例如:


何處=非|祇園|精舍;

此間=即|慧海|慈航。


單音詞“慧”為通用詞,“祇”為名詞,不對;然雙音詞“祇園”為名詞,“慧海”亦為名詞,故可對。

3、詞類的互變,分三種情況:①動詞和通用詞當主語或賓語時變成名詞;②名詞和動詞充當修飾語〔定語、狀語或補語;定語和狀語無須細加辨析〕時變成通用詞;③名詞和通用詞充當常軌謂語〔名詞謂語和主謂謂語除外〕時變成動詞。實例可參見《四、虛實死活的互變》。

4、“兩個一致”的超越

詞性不一致,結構也不一致,有兩種情況仍然可對:①符合傳統對仗辭格的偶句;②有明顯相似的義項,可不考慮兩個一致。可參見《五、虛實死活的超越》。

“兩個一致對類法”與字類對稱法本質是相同的,大家可隨意選擇。


七、對稱與對稱破缺的巧妙結合


一九九五年,諾貝爾獎金得主物理學家李政道博士在題為《對稱與不對稱》的文章裏指出:“藝術和科學都是對稱與不對稱的巧妙組合”。

以服飾美為例:中山裝是根據嚴格對稱的理念設計的,卻依然在紐扣處出現了破缺。西裝設計則充分體現了“對稱與破缺巧妙的結合”的理念:不對稱的小口袋的點綴,導致了西裝比中山裝更美。又如服飾諸多對稱元素中,單手佩戴的玉鐲和戒指,鬢角偏插的絨花,旗袍偏在一邊的掩襟,都是對稱與破缺巧妙結合的範例。巧妙的對稱破缺就是美學中的“殘缺美”;維納斯的斷臂就是巧妙對稱破缺的極致。若無這些巧妙的“殘缺”點綴,對稱將變得僵硬死板;“對稱與破缺的巧妙組合”才是對稱美的真諦。

古代優秀偶句作品裏,經常見到大部分字屬對工穩,而極個別字完全失對的作品,它們就是“對稱與不對稱的巧妙組合”的範例。最典型的例子是李商隱《無題詩》裏的名聯“身無彩鳳雙飛翼〔實〕,心有靈犀一點通〔活〕”這種殘缺美的句式得到眾多詩人的青睞,如阮元的名聯“下筆千言〔實〕,出門一笑〔活〕”,“黃鶴一去〔活〕不複返,白雲千載〔實〕空悠悠。”〔崔顥《黃鶴樓》〕,“為我一揮〔活〕手,如聽萬壑〔實〕鬆。”〔李白《聽蜀僧浚彈琴》〕“浮雲一別〔活〕後,流水十年〔實〕間。”〔韋應物《淮上喜會梁川故人》,“一身〔實〕去國六千裏,萬死〔活〕投荒十二年”〔柳子厚《別舍弟宗一》〕……

它們好比是美神的殘臂,不但不會損害對稱美,反而呈現出巧妙的“殘缺美”。它們就是“對稱與對稱破缺的巧妙組合”的典型範例。

《縹緗對類》也有很多這樣的範例,如:


天風塔六麵七層〔死〕供養十方三寶;

地理圖萬邦一統〔活〕包含四海九州。


類似的失對例子在《縹緗對類》裏還有很多,它們是作為範例出現的,可見古人並不以之為病,反而是一種“殘缺美”。

“對稱與不對稱巧妙的結合”原則是對類法寬對的重要補充。一來它為古人喜用的個別字眼失對的妙聯找到了理論依據,二來也可看成是“死對死”的補充說明。

相對於“實對實”和“活對活”而言,“死對死”的範疇更寬,某些實在太寬泛的死對死,其對稱美程度是比較低的,有人甚至認為是“失對”,從而懷疑“無條件死對死”的合理性。優秀作品總是工寬相結合的,這種所謂失對的死對死夾在工對裏麵,不妨看成是被法則允許的特殊的“巧妙的對稱破缺”,不就釋懷了嗎?


八、工寬基本法則的綜合運用


古今優秀偶句,完全寬對的很少,字字俱工者也不太多,工寬相結合的作品占有很大的比例。當內容與對偶法則相矛盾時,就不在乎個別字眼失對;隻要有工對作烘托,反而可以呈現出“對稱與不對稱巧妙的結合”的殘缺美來。

綜合運用上麵介紹的多個基本法度,對偶句是很容易把握和寫作的。下麵我們嚐試用綜合運用的方法,賞析部分對偶句的工寬情況〔按:字類對稱法分析的下麵附加了“兩個一致法”的分析,這兩種方法大家可根據自己的喜好任意選擇〕:

有客|臨舟|懷帝子;

何人|下榻|學陳公。〔滕王閣/劉宗輝〕

死人|活器|活人-〔字類對稱法〕

字物|字物|字名-

寬工|寬工|寬工工

通人|動器|動人-〔兩個一致法〕

用物|詞物|詞名-

按:“有”是靜態的死字,故可與“何”相對;“帝子”對“陳公”是人名對人名的工對,內部還有更工的成分:“子”對“公”是尊稱對尊稱的工對。

盛唐|詩酒|無雙士,

青蓮|文苑|第一家。

死實|文實|死數實〔字類對稱法〕

字字|學字|字目字

寬寬|工寬|寬工寬

通名|文名|通數名〔兩個一致法〕

用詞|學詞|用目詞

按:“無”是靜態死字,“第”也是靜態死字,故可對。有的語法書認為“第”是名詞,有的語法學認為是助詞,這種辨析在字類裏完全是多餘的。

寒枝|一綻|已春色,

輕萼|數點|亦幽香。〔張居正《詠江濱梅得陽字》

死花|數破|乎死花〔字類對稱法〕

字木|目缺|也字卉

通花|數破|乎通花〔兩個一致法〕

用木|目缺|也用卉

綜合運用本文歸納的工寬法則寫作對偶句是很容易的,至於如何綜合運用得巧妙,就得依賴作者自己的知識積累和藝術修養了。


結束語


自從對偶語法分析法誕生以後,“兩個一致”論成了對偶修辭理論的主流,古代對類理論幾乎被時代遺忘了。

多家大學教材、修辭著作、詩詞格律乃至對聯理論,均把“兩個一致”當成對偶必須遵守的法則。眾多文學雜誌錄用對偶作品,各種對聯比賽或征聯活動,往往把大量符合字類理論但有悖兩個一致的優秀作品視為失對而不予采納;古代偶句千姿百態、靈動飛揚的藝術風格退化了。這種違背藝術規律的舉措,正如我一個朋友所說:培養出隻會寫貌似工整的“死對”的一代人。

繼承和發揚古代優秀遺產,利用現代語義學的理論,整理和改進古代對偶法則,使其變為既嚴謹合理,又簡單易行的有力工具,是促進我國對偶理論研究和創作的有效途徑。

本文不過是這種努力的第一步,不足甚至錯誤的地方肯定存在,有待於大家共同努力,逐步使之臻於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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