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題,也叫避題,是指詩聯作品中不出現題麵中的字,甚至也不得出現題目中人、事、物的本名、別稱、代稱、雅稱、同義字,等等。
眾所周知,我國先秦以前的詩文(不僅是詩,也包括文)本身就沒有題目,如《詩經》《古詩十九首》等,現在所見的題目其實都是後人加的,往往是取詩的第一句甚至第一句中的一兩個詞標作題目,無非是為了引用、檢索方便。後人寫詩,還有故意為詩取題為《無題》的,“無題”當然不是今天我們所理解的標準詩文題目的,無非是作者有所顧忌或別有隱情,不想或不必標一個具體的題目罷了。諸如此類,既然連題都沒有,當然也就無題可犯可避了。
根據王力先生研究,不犯題是自後代創作詠物詩開始出現的一種現象。詠物詩是偶拈一事或一物為題,既非懷人,也非即事。詠物詩其實包括“托物言誌”,物我一體的詠物詩,和純然詠物,不寄衷情的詠物詩兩種。王力先生認為,隻有後一種真正的詠物詩才以避題為原則,盛唐以前也許是無意識的,但到中晚唐以後就成為原則了,或者說是成為規則了。
一、不犯題是技巧。詩聯都是藝術,必然要講究技巧,無技巧即不成為藝術。寫詩撰聯,不犯題也是技巧之一。特別是詠物詩聯作品,作品中不出現所詠之物,但又能明確指向於所詠之物,且指向往往是穩切不移,這就需要作者在遣詞造句時,做到含蓄、凝練、經濟,能抓住所詠之物的鮮明特征,用詩化語言準確地表達出來,讓人一讀就能明白所詠的是何物。例如:羅隱的《蜂》:“不論平地與山尖,無限風光盡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後,為誰辛苦為誰甜?”句句無蜂,但分明寫的又隻能是蜂,這就是技巧。
這種不犯題技巧的主要表達手法可以包括:抓取事物的最主要、最鮮明、最具區別性的特征,或白描,或傳神(如羅隱詩“采得百花成蜜後”);用典故;化用前人寫該物的詩句文章成句。末者例如我分詠泰山、李白的詩鍾作品:“龍馭絕峰瞻北鬥;鵬飛八裔折中天”,詠李白的“鵬飛八裔折中天”就是化用了李白自己的《臨終歌》:“大鵬飛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濟。餘風激兮萬世,遊扶桑兮掛左袂。後人得之傳此,仲尼亡兮誰為出涕!”
二、不犯題是境界。說不犯題是種境界,主要是指不犯題的作品具有如下幾個方麵的美:
1、含蓄美。詩貴含蓄,正如古人所說的“不著一字,盡得風流”,“羚羊掛角,無跡可尋”,沒有犯題的詩聯作品,句內無所詠之物,如同謎麵,話外有所詠之物,即是謎底,含蓄縕藉,耐讀耐品。
2、文字美。不直用題字,又不跑題,這就需要作者對所詠之物有全麵的了解和精準的表達,能取貌取神,繪貌繪神,所以,就會具有一種特殊的文字美。
3、禮儀美。有一種不犯題是為了避尊者諱。如作挽聯時,就一般不能出現所挽者姓名字號的,這是中華民族特有的禮儀,因此,詠人作品不犯題也就有了禮儀美。
三、不犯題是特例。不犯題並非所有詩聯作品的通用規則,主要是針對如下幾類:
1、純粹的詠物詩。即如王力先生所說,純然的詠物詩不犯題在中晚唐以後就成為了習慣,習慣成自然,也就成了規則。
2、分詠合詠詩鍾。《詩鍾通則(修訂稿)》第六條禁忌之6“分詠合詠犯題”。
3、詠尊者的詩聯。
當然,即便是上述幾類,除分詠合詠詩鍾作品絕對不能犯題外(否則就成為了啞鍾),其他兩類作品不犯題也並非金科玉律,不能越雷池一步的,現實創作中犯題且成為佳作的也不在少數,所以,大可不必將犯題奉為禁令,除非出題者明確要求不得犯題,否則偶爾犯犯也不是大錯。
又當然,除上述幾類外,也並非其他類作品就可以隨便犯題,畢竟不犯題有不犯題的特殊意義在,任何作品,能不犯題也是一種技巧,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