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對聯網站曾刊登王先生一篇文章,對央視《挑戰不可能》現場的幾副對聯進行解剖,目的是為了引導大家準確掌握對聯格律,更好弘揚祖國傳統文化,其用意是好的。但他分析這幾副病聯的有些觀點,筆者卻不敢苟同。下麵,針對王先生的分析,談點粗淺的看法。
“千山”和“萬裏”能否相對?
《挑戰不可能》現場中這副聯是:
春風吹拂千山綠;
旭日東升萬裏紅。
王先生認為:“上聯中的‘吹拂’為動詞並列結構;‘山’為名詞。下聯中的‘東升’是主謂偏正結構;‘裏’是量詞。上、下聯之間存在技術問題,不能相對。”
筆者認為,“吹拂”和“東升”因詞性和結構問題,對仗確是勉強。但認為“山”和“裏”不能對仗則有失偏頗。“山”是名詞,“裏”是量詞,這不成問題,但量詞又可分為名量詞和動量詞等等,表示事物計量單位的專用名量詞,如條、根、枝、鬥、斤、裏、畝等,在實際運用上,有時往往視為名詞,如《百度漢語》中就將量詞“裏”列入名詞大類看待。在古詩聯中,“山”和“裏”相對十分普遍。如宋楊簡《嘉定改元久旱得雨詩呈張令君•其一》有“兩龍會合千山暗,數日霖零百裏同”之句,明黃公輔《衡山早行》有“夾道千山碧,計程百裏遙”之句,清末近現代初徐兆瑋《十三日始聞雷》有“龍池驚起千山雨,鼉鼓催開百裏陰”之句等,都是將“山”與“裏”相對的。
“明月”和“春色”能否相對?
《挑戰不可能》現場中這副聯是:
天上明月千裏共;
人間春色九州同。
王先生認為:“上聯中的‘明’為形容詞;‘月’字位置應為平聲。下聯中的‘春’為名詞,與上聯‘明’字詞性不對。同時,‘千裏共’與‘九州同’還屬於‘合掌’。上、下聯之間存在明顯技術問題,不能相對。”
筆者認為,如果從平仄聯律看,“明月”和“春色”確不能對仗。如果拋開“明月”和“春色”的平仄,換成“春風”,則“明”與“春”可以對仗。原因在,“明月”和“春風”均是名詞為中心的偏正詞組,“明”和“春”都是修飾名詞的。而按《聯律通則》規定:“名詞為中心的偏正詞組中充當修飾成份的詞可以從寬”,偏的部分在許多情況下,可不論詞性。《通則》第三章既然規定了“詞性從寬範圍”,因此,不宜超出此規定,作過分的要求。
其實,古詩聯中有許多這樣的例子, 如李漁名句:
壯士腰間三尺劍;
男兒腹中五車書。
此對中,“壯”是形容詞修飾名詞“士”,“男”本身是名詞,但是當男兒的時候,區別於女兒,這裏男帶有修飾性修飾名詞“兒”。所以“壯”和“男”相對。
又如,董文立題蘭亭茶敘聯:
同哦曲水千秋月;
共敘蘭亭一盞茶。
“曲水”與“蘭亭”均為以名詞為中心的偏正結構,“曲”為形容詞、“蘭”為名詞,如果按王先生觀點,這樣的好聯顯然是不合格律,將打入另冊了。
一般來說,我們在寫聯的時候,應盡量做到工整,但有時為了聯意的需要,在句子結構和詞語結構這兩者都相對工整的情況下,單個詞(字)的對仗也允許相對放寬,因為《聯律通則》對於這幾種偶爾異類相對的情況也是認可的。
至於“千裏共”和“九州同”,一個是講天上,一個是講地下,角度不同,因此,不能簡單認為是“合掌”。
“在”和“中”能否相對?
《挑戰不可能》現場中這副聯是:
冬去猶留詩意在;
春來年入畫圖中。
王先生認為:“上聯中的‘猶留’為偏正結構;‘詩意’為偏正結構;‘在’做動詞用。下聯中的‘年入’為主謂結構;‘畫圖’為並列結構;‘中’為方位名詞。上、下聯存在明顯技術問題,不能相對。”
對前麵的結構分析,筆者沒有疑義,“猶留”和“年入”對仗確不工,“詩意”和“畫圖”也對得很寬。但“在”和“中”能否相對,則值得商榷。按現代漢語要求來說,名詞和動詞是不能相對的,因此,動詞的“在”和方位名詞的“中”似不能相對。但古代屬對法則是:實對實、虛對虛。因為虛字分死、活兩種,死字中的又有“半死半活字”,活字中有“半活半死字”,這兩種性質有時相近,也與表示名物的實字相近,故有時也拿來相對。於是古代對仗中又出現了“半死半活”對“半活半死”。也就是說,往往也會出現代漢語中的所說的名詞與形容詞、名詞與動詞相對的情況。如李商隱《無題·昨夜星辰昨夜風》:
身無彩鳳雙飛翼;
心有靈犀一點通。
這裏的“翼”顯然指翅膀,屬名詞,而“通”屬動詞。在這種情況下,用現代術語“詞性相同”的說法就說不通了。因此,《聯律通則》說“詞性對品”,而不說“詞性相同”,這就比較寬泛,既涵蓋了現代,也照顧了古代的習慣用法。
在古代詩詞中,“在”與“中”相對的詞俯拾皆是,如明周倫《清涼寺避暑次吳寧庵韻》“登臨此日琴樽在,指點前朝感慨中”,清朝顏斯總《移居光孝寺寄陳仲卿》:“長物尚餘黃卷在,生涯依舊短檠中”等等,舉不勝舉。
王先生對對聯格律嚴格要求是值得肯定的。但對聯工寬要求,應有一個度,超過這個度,就有吹毛求疵之嫌,也令撰聯者束手束腳,無所適從。對於初學者來說,應當嚴要求,但也允許有“奇句”和有好意境的聯,能在基本遵守《聯律通則》的情況下,有所突破和創新。
《聯律通則》第二條指出:“詞性對品。上下聯句法結構中處於相同位置的詞,詞類屬性相同,或符合傳統的對仗種類。” 第七條指出:“對於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屬對格式,例如,字法中的疊語、嵌字、銜字,音法中的借音、諧音、聯綿,詞法中的互成、交股、轉品,句法中的當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傳統修辭對格,即可視為成對,體現對格詞語的詞性與結構的對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則從寬。”第十二條指出:“巧對、趣對、借對(或借音或借義)、摘句對、集句對等允許不受典型對式的嚴格限製。”這裏麵多次提到“傳統”,也提出“典型對式”的問題,應當在實踐中正確區分,妥善處理。
對聯格律是從千餘年的古代詩聯傳統中逐漸形成,有些傳統格式和傳統用法,是被多數人包括大家承認、運用並長期傳承,不宜輕易否定,不宜簡單、片麵地用現代語法要求來看待古代一些對聯的對式。同時,也希望當代初學者多堅持“典型對式”,全麵、正確遵守《聯律通則》的有關規定,以提高自己的撰聯水平,也避免在參與詩聯比賽中被錯殺或產生遺珠之憾。
作者:舒甘來,筆名屏風,男,安徽省黃山市黟縣人,合肥工業大學畢業,係中國楹聯學會、中華詩詞學會會員,安徽省作家協會會員,高級經濟師,徽文化學者,黃山市政府辦公室退休幹部。發表各類作品百萬餘字,長篇曆史小說《徽州布衣》獲黃山市第三屆文學藝術一等獎。2017年始介入對聯的學習、研究和創作,多次在詩聯賽事中獲獎,並在有關報刊撰寫多篇對聯理論探討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