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讀《中華楹聯報》2019年1月15日二版,湖南懷化易延鳳《家中喜接國中喜地下春連地上春——崔鋼兵獲獎楹聯佳作欣賞》,其中“金豬賀歲,添福進財,家中喜接國中喜;鐵道飛車,迎新送舊,地下春連地上春”是崔鋼兵先生於2007年江蘇省南京市《東方衛報》、南京地鐵聯合舉辦“地鐵春聯今年由你來寫”活動中獲一等獎春聯。不可否認此聯意境好,使用了複字手法;但絕對不是佳作,而是一副貨真價實的病聯,實在有愧於一等獎!
此聯作者使用了複字手法,因沒有掌握要領而犯重。什麼是犯重呢?上下聯出現不規則重字,叫做犯重。《聯律通則》第十條規定要“忌不規則重字”,中國楹聯學會《聯律通則導讀》說“一副對聯中出現兩個或多個相同的漢字,即為重字。與重字相對應的若是另外一對重字,這稱為規則重字。否則,即為不規則重字”。從聯語示例看:“年豐人壽花如海,柳暗花明春似潮”,聯中的“花”位於上聯第五位,又位於下聯第三位,位置不對應是不規則重字。有人把下聯改為“柳暗花明人似潮”,聯中的“人”出現在上聯第三位與下聯第五位。這時“花”與“人”錯綜(或說交錯、交叉)地出現在上下聯的位置上,便是規則重字了。如果像這樣有規則地出現的重字就避免了犯重;如果複字、疊字、析字、頂真、回環、層遞、錯綜、排比、反複、轉類、繞口、諧音、虛字等13種聯不是有規則地出現的重字就是犯重;這甚至連著名的聯家也難以幸免。如李漁《笠翁對韻》九佳有“三徑蕭疏,彭澤高風怡五柳;六朝華貴,琅琊佳氣毓三槐”聯,上聯“三徑”與下聯“三槐”的“三”字犯重。又《笠翁對韻》十二文有“桂苑秋宵,明月三杯邀曲客;鬆亭夏日,薰風一曲奏桐君”聯,上下聯不同位置的“曲”字犯重。
易延鳳文的大標題“家中喜接國中喜 地下春連地上春”,也是崔的一等獎上下聯的末句,就有兩處沒有掌握好錯綜出現的重字而犯重:一是以“地”對“家”、又以“地”對“國”;二是以“下”對“中”、又以“上”對“中”。崔聯兩處犯重已是病聯還獲一等獎實在有愧!我們不禁要問評委憑什麼尺度評判呢??這不是“已之昏昏,豈能使人昭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