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底,小弟我有幸加入到了四川省楹聯學會。有天幾位大佬在討論高深的楹聯學術的時候,一位前輩貼出了這樣一幅圖:
因為在群裏幾乎不發言,所以為了刷一刷存在感,我就說,這第一個對聯有問題,重字了。
這麼一說就熱鬧了,有支持我的,有說沒問題重字可以接受的,說著說著大家都很激動,學術上的爭論嘛,文人雅士的事情,就差順著網線過去打一架了。
冷靜下來之後還是回到學術本身。這副對聯在吳恭亨的《對聯話》裏也有記載,是這樣的:
何子貞題蘇公讀書台雲:
江上此台高,問坡潁而還,千載讀書人幾個;
蜀中遊跡遍,看嘉峨並秀,扁舟載酒我重來。
也是兩個“載”字,但下聯第二分句和之前書上還有兩個字不一樣。
民國時期江蘇人胡君複搞了一本《古今聯語彙選》,上麵也記載了這副對聯,跟吳恭亨的記載是一樣的。
前麵圖裏交代了讀書台所在的位置,樂山,我查了一下離我的家鄉似乎並不遠,於是決定親自去看一下。
但是拿“淩雲山”、“讀書台”這些去問樂山的朋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愛踢中場的後衛,他卻表示不知道。
我有點猶豫了,難道遺跡已經消失?再查一下百度百科,原來樂山大佛所在那個地方就叫淩雲山,樂山大佛景區裏麵有很多景點,其中就包括東坡樓。
於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把麵包片、小刀和手提燈塞進書包裏,我出發了。
一路上各種折騰就不多說了,在進入樂山大佛景區之後,上山的路上,有很多摩崖石刻,其中有一個寫了“蘇東坡載酒時遊處”:
單這麼看好像覺得蘇軾經常來樂山玩似的,但有人考證說蘇軾家(眉山)離樂山雖然近,但其實有據可查的去樂山玩就隻有一次。不過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美麗的樂山給我們的蘇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蘇軾當年擔任杭州太守的時候,聽說朋友張伯溫要去樂山(當時叫嘉州)當刺史了,就寫了首詩送他,題目叫《送張嘉州》,前麵四句寫道:
生不願封萬戶侯,亦不願識韓荊州。
頗願身為漢嘉守,載酒時作淩雲遊。
頭一句也有別的版本是“少年不願萬戶侯”。
韓荊州就是韓朝宗當年李白曾經寫自薦信《與韓荊州書》給韓朝宗表達自己的遠大理想。當時大家都說“生不願封萬戶侯,但願一識韓荊州”,跟後來那個“為人不識陳近南,便稱英雄也枉然”有點像。
這幾句的意思就是,我其實不想升官發財,還不如去樂山做官,在淩雲山喝喝酒。字裏行間表達了對張伯溫此行的羨慕之情。
雖然隻這一首詩,但樂山的人民卻相當重視,為此還專門在淩雲山山腰上建了個“載酒亭”,並把其中兩句詩寫在了上麵:
好的拍完照片之後繼續往前走,接近樂山大佛的時候就看到有路標指示了。
東坡樓,就是今天要去的地方。嗯石壁上還有簡介:
像是那麼回事哈,但是到了跟前,我才發現事情並不簡單:
通往東坡樓的道路被封上了。
我大老遠跑過來這點困難就打道回府嗎?當然不行。經過片刻的思考之後我決定直接上。
過程不多贅述,反正經過一番殊死搏鬥之後我進去了。
到了裏麵還有個打掃衛生的小姐姐用普通話問我,你來幹什麼的?
我說我來找一個何紹基的對聯。可能是我堅定的眼神裏還殘留著殺氣,她也沒多問。於是我就這邊看看,那邊瞧瞧,終於,在裏麵C位的一間屋子裏,找到了何紹基的這副對聯。
上聯是這樣的:
江上此台高,問坡潁而還,千載讀書人幾個;
下聯是這樣的:
蜀中遊跡遍,新嘉峨特秀,扁舟載酒我重來。
旁邊小字寫的是:鹹豐乙卯仲春月科試嘉州曾撰此聯,未及書也。孟秋月因遊峨眉過此,李雲生太守複邀憩於山上,屬書付梓。落款是:道州何紹基。
好了現在咱們的疑問算是解開了。
1、確實上下聯都有個“載”字;
2、下聯第二分句是“信嘉峨特秀”。
下麵咱們來仔細說一下這副對聯吧。
第一個分句沒啥說的,第二句裏“坡潁”指的是東坡居士蘇軾和潁濱遺老蘇轍,他們兄弟倆就占據了著名的“眉山三蘇” 2/3的名額,另一個是他倆的父親蘇洵。據說當年這個讀書台就是蘇軾和蘇轍讀書的地方。上聯意思就是說,除了蘇軾蘇轍,這麼多年來,這個地方有幾個讀書人呢?
下聯的話就有點爭議了。原文說“信嘉峨特秀”可以跟前麵“蜀中遊跡遍”相照應,走過很多地方了,感覺還是這裏比較牛逼。但按照吳恭亨他們記載的“看嘉峨並秀”也解釋得過去,這個說法應該說比較常見。後麵扁舟載酒的話,“載酒”估計是直接取用蘇軾詩裏的原來詞語不作改動。“我重來”這種說法在何紹基的對聯裏還真不少,除了這個對聯和之前題杜甫草堂的,還有:
荔枝亭
無奈荔支何,前度來遲今又早;
莫如桃葉好,主人雖去我猶留。
這是《南亭聯話》的版本。《對聯話》裏是“客猶留”。
桐城徐勇烈館諸雪堂
雪壁寫東坡,大好江山,天與此堂占卻;
芳樽開北海,無邊風月,我如孤鶴飛來。
武昌黃鶴樓
我從千裏而來,看江上梅花,已開到紅羊劫後;
誰雲一去不返,聽樓中玉笛,又吹起黃鶴高飛。
這又讓我想起了題署聯裏是否應該出現“我”的問題。其實用“我”並不僅僅是何紹基的專利,還有很多人也用過,也用得很好。不過這不是咱們今天要討論的。
那麼還是回到那個重複的“載”字。
不同人肯定有不同的意見,我的意見是:重字是明擺著的,也是應當避諱的,並且這裏,至少讓我來寫,完全是可以避諱的。隻是何老前輩這麼寫,我猜測的話估計也就是寫忘了。
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