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讀到《也談著名書家張XX書贈潘基文聯》一文(作者秦XX,以下簡稱“秦文”),覺得有必要對某些觀點作一番辨析。
對聯發展到今天,已成為一種成熟規範的文學形式。聯律規則於對聯的內涵表達、吟讀有直接關聯,並非可有可無。
雖說在曆史長河和社會生活中存在一些不合律聯作,但在總體上占少數,而且某些不合律聯作,往往有創作時間、環境,甚至政治因素等等的影響。作為一種文化曆史背景,一種曆史資料,主要從曆史的,政治的,思想的角度觀之。而從文化正脈看,對聯終究還是要以對聯專業規則觀之,凡不合律的聯作,總歸是不規範之聯,不宜首肯。
縱觀對聯文學,不合律聯作總不是對聯作品的主流,對聯作為一種文藝品類,還要講自己的“遊戲規則”。大凡名聲在外的名勝古跡,紀念勝地之類,其所用之聯畢竟也還是遵從聯律,經得起人推敲的占絕大多數。
這與詩詞一樣,詩詞即使古風,也還是講一定寫作規則的,李白“鬥酒詩百篇”,寫詩“倚馬可待”,其流傳下來的名作也不是全不要講詩詞格律。
因此“秦文”中所舉的一些不合律聯作並不具有代表性,並不能作為對聯不遵聯律的理由來作佐證。
作為名人的對聯書法作品,客觀上存在一定的導向作用。從其內容到形式,作品會在社會上產生些楷模感。名人創作對聯書法作品,會受到創作資料、環境、政治因素等等影響,所作聯語欠工。出現那種書法佳、聯文欠佳的作品,但是這不能成為名人筆下產生病聯的理由,況且張先生聯作中的不合律處比較明顯:不規則重字,而且與“因辭害意”也不著邊。此聯僅僅稍加留意,避免了不規則重字的問題,調整好再書寫了示人,這個“微瑕”去除則方便,不去除卻真是於瑜有掩。
名人公之於世的作品恰須加強自我約束,慎重處之為好。這種對聯中存違律明顯處,且不說被人指摘,說三道四,即便從藝術品的完美程度,品位問題而言,也還是嚴格要求為好。
在目前強化文化軟實力的今天,我們應該大力提倡寫內容與形式俱佳的聯作,以倡導繼承發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利於對聯書法,對聯文學健康發展。文藝界的名人於此更應慎重,應該做這方麵的好的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