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喝酒,與楊老先生閑談時事和詩詞,頗為興起,於是向先生提起自己曾信筆寫了一副關於律師職業的對子,但想不出橫批,請先生閑時幫我作個橫批。對子是“收人錢財,不論神佛仙道;替人消災,哪管魑魅魍魎”。
今天先生回我,說我的對子還是不合時宜和正道的,並給了我一副對子,內容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捍衛人權尊嚴;尊重事實,抽絲剝繭,隻向真理低頭”。橫批:“律師天職”。我誠感先生的正道和文采,亦感自己的隨波逐流,不求方向。
特此寫出來,自娛且自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