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源於春秋,秦滅六國,分天下為36郡,郡下設縣,此後縣衙始終是地方政權的基層組織,主持縣衙的官員亦被稱為“父母官”。
平遙縣衙位於城內西南的政府街,坐北朝南,占地40畝。衙門口東有風水樓,南有照壁,西側設有申明亭,主要是進行訴前糾紛調解,能不告則不告;如果調解無效,非告不可,則由衙門專人在此代寫狀子。
衙門內沿中軸線自南而北,依次為大門、儀門、牌坊、六部房、大堂、宅門、二堂、內宅等建築。中軸線的東西兩側尚有土地祠、戲台、糧廳、督捕廳、牢獄等建築。
縣衙大門懸有楹聯:“莫尋仇莫負氣莫聽教唆到此地費心費力費錢就勝人終累己,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時世做這官不勤不清不慎易造孽難欺天”,既勸百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饒人處且饒人,衙門還是少進為妙;又在明示衙門斷案要審時度勢,合情合理,出於公心,為民做主。
縣衙的第二道門為“儀門”,青牆灰瓦,烏梁朱門,上釘黃銅大釘,威嚴莊重。除去知縣上任、恭迎貴賓或重大慶典活動等,此門一般不開。儀門兩側各有一門,平常人出入都走東側的“人門”,提審人犯或死囚赴刑時則走西側的“鬼門”。儀門外聯書:“門外四時春和風甘雨,案內三尺法烈日嚴霜”,直言衙門內外的天壤之別,勸說告狀人無事莫登三寶殿,衙門裏可不是好玩的。
大堂也叫公堂、正堂,這裏是知縣舉行重大典禮,審理重大案件以及迎送上級官員的地方,它是整個縣衙中主要建築物,矗立在高於地麵2尺餘的台基地上,顯得雄偉壯觀。上懸匾額題寫:“親民堂”,兩側楹聯:“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堂內正中屏風是一幅“山水朝陽圖”,升堂時,縣太爺正好坐在圖內朝陽升起的地方,寓意如日中天、如沐聖光。
二堂主要是處理一般民事的地方,也是知縣辦公中間臨時小憩或幕僚商議政事的地方。堂外聯書:“與百姓有緣才來到此,期寸心無愧不負斯民”,撰聯者故意將愧字少寫一點,民字多寫一點,巧妙含蓄為官一任就該多得點民心,少一點愧疚。案頭屏風為“鬆鶴延年圖”,上懸“思補堂”匾額,對麵又懸“天理、國法、人情”,時刻提醒著縣太爺斷案要權衡三者,融理、法、情於一體。這裏沒有大堂的森嚴氣氛,主要靠批評教育來達到退思補過、化解糾紛的目的,除非當事人執迷不悟,一般不用刑罰。
大堂與二堂之間由一道宅門隔開。宅門兩側設有門子房,相當於現在的傳達室,有人求見縣太爺,必須由門子通稟。門子大都是縣太爺的親信。許多來訪者,為圖見縣太爺方便,不得不常給門子使些黑錢,否則非吃閉門羹不可。這或許就是我們今天辦事需要“走門子”的曆史淵源吧。
內堂亦稱內宅,知縣不但在此宿居、讀書、辦公,而且有些涉密案件或不宜公開案件也在此審理。匾額題寫:“勤慎堂”,楹聯上書:“治賦有常經勿施小恩忘大體,馭官無製法但存公道去私情”,意思是說做官要有做官的原則,不能因為一時的私心雜念和小恩小惠就忘了公道和大體。
最後一重建築是大仙樓,為平遙縣衙所獨有。樓下窯洞作廚房,懸有一聯:“柴米油鹽醬醋茶除卻神仙少不得,孝悌忠信禮義廉無有銅錢可做來”;樓上供奉守印大仙,聯書:“名場似奕無同局,吏道如詩有別裁”,守印大仙即民間傳說的狐仙,保住了大印就等於保住了官職,為官之道得用心體會。
縣太爺官銜不過為正七品,百姓戲言為“芝麻官”。芝麻雖小,卻可震懾一方,當地的土地、戶籍、賦稅、教育等等完全由縣太爺一人定奪,可見知縣為人品質的優劣直接關聯著百姓的生存和一方安定。因此明清兩代的統治者十分重視“縣處級領導的任用”,製定出嚴格的“回避”製度。譬如本省人不得在本省做官,親屬關係不得在同一地區為官,本省人做官須遠離本省500裏之外,而親屬也不得在500裏之內為官。每一任知縣任用期限也有明確規定:每任期限為三年,期滿不準久留,即使百姓稱頌,政績突出的清天大老爺,也隻能再延期任用一年。
明清兩代還規定,縣太爺上任不許帶家屬,而且必須在離家鄉500裏以外的異地當官,且3年任期內不許家眷來任所探親。縣太爺的一日三餐也有嚴格規定,如果沒有接待任務,每天吃的工作餐基本是兩葷兩素。閑暇時可進入後花園吟詩作畫撫琴,也可以去風雅台看看戲。這可能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勞逸結合吧。